现在清楚了,两个英国人犯得是同一种错误。
一,迈克尔阿蒂亚的证明错误百出
阿蒂亚的证明只有短短的五页纸!其中证明只有15行!可真的有那么简单吗?阿蒂亚在第二节定义的TODD函数就不靠谱,而这恰恰是证明的关键所在。
阿蒂亚是用了一个TODD函数的公式,假设有与黎曼猜想矛盾的点存在,这个公式是收缩的,那么就可以把一个个点代入这个公式,如果没有这个点成立,那么他认为自己就证明了黎曼公式。
大前提:有一个否定黎曼猜想的点存在(特称判断)。
小前提:这个点不存在(否定判断)
结论:黎曼猜想成立。(全称肯定判断)
阿蒂亚的“证明”在形式上是错误的,违反了下面演绎推理三段论的逻辑规则第一条:
1,如果大前提是特称判断,小前提是否定判断,不能得出结论。
2,在两个否定的前提中不能得出结论,
3,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判断结论必须是否定判断。
4,前提中有一个是特称判断结论只能是特称判断。
5,6,7 , 8(一共有8条)。
无论如何都是得不出一个全称肯定判断的结论。
二,安德鲁怀尔斯的证明也是这个错误
大前提:费马大定理有反例则弗赖椭圆曲线方程成立(特称判断)。
小前提:弗赖椭圆方程不能模形式化(否定判断)。
结论:费马大定理成立(全称肯定判断)。
同样违反了第一条:1,如果大前提是特称判断,小前提是否定判断,不能得出结论。
更不要说居然得出一个全称肯定判断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