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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伦理》关于“张生家案”的调查结果已经涌出一波又一波。前期结果已经通报清华大学并引起《自然》关注。现在公布一些客观事实,证明主流媒体流传的张生家“撕毁君子协定”,“抢发论文“,”掠夺成果“说法纯属谣言或绕言。比对谢灿和张生家已发表论文“的投稿时间和所含内容,就可明确判断是谢灿首先违反了君子协定在他的论文里放进了“磁遗传”的内容,但却不指明他的这个新知识实际来自于张生家的教导。而他比张生家早一个多月前就抢先投稿《自然-材料》且在论文加进张生家正在进行的研究为其论文增加价值实际上就是想将张生家独立“磁遗传”研究置于他的“磁感应”框架之下,以此捞取更多的荣誉。
不信的话,请看下面的事实:
1. 谢-张实际存在的合作(见《证据说话:谢灿实际是在与张生家合作》)有一重要的“君子协定“--- 谢灿不得在其“磁感应”论文里提及张生家正在做并将在其论文报告的“磁遗传”研究。
2. 但谢发表在《自然-材料》的论文却违反了那一“君子协定“,加进了“磁遗传”内容(参见《铁证如山:谢灿抢发论文剽窃了张生家的“磁遗传”科学思想》)。
3. 谢灿得知“磁遗传”明显是在张与他合作之后,因为谢的《自然》论文(被退稿)并未有任何关于“磁遗传”的描述。
4. 谢灿投稿《自然-材料》时间是2015年8月4日,比张生家投稿《科学通报》时间(2015年9月9日)早一个多月。按照国际惯例,判断发现优先权通常更看重投稿日期,有时还要看研究结果的原始记录来判断发现的先后。因此,是谢灿在做抢发论文的事情,只不过他看中的洋杂志做事过于拖拉,所以比张生家后投稿的论文晚发表。谢灿指责张生家“抢发论文”实际上是倒打一耙。
5. 事实上,谢灿向北大投交指控张生家学术不端的信是在2015年8月22日,也就是在他投稿之后、张生家后投稿之前。谢灿声称张生家不给他看论文,就凭张生家请求他允许投稿就告张生家学术不端,而他自己不仅已经投稿而且还把从张生家学到的与他的磁感应无关的磁遗传内容加进他的论文,这不是贼喊捉贼吗?这不是恶人先告状吗?
所以, 北大“学风组”以张生家(后投)论文比谢灿(先投)论文先发表为由指责张生家“抢发论文”实际上是颠倒黑白,要求《科学通报》撤稿对按国际标准给予谢灿等明确致谢的张生家论文却不追究剽窃张生家科学思想并抢先投稿的谢灿论文过错,北大“学风组”和北大“那帮人”是打善护恶。
xilihutu: “贼喊捉贼”, “倒打一耙”,“恶人先告状”,“恩将仇报”有了最好的当代例子。究竟是什么使这(些)人丧失了做一个人,一个科学工作者基本的诚实????? ...
xilihutu: 博主以数据说话,能服人。你最好用数据,否则难以使人相信你所表达的意思。
xilihutu: 博主以数据说话,能服人。你最好用数据,否则难以使人相信你所表达的意思。
GMT+8, 2019-2-1 01:39